公告日期:2019-09-0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回复问询函的风险提示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亚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官方网站
(http://www.neeq.com.cn)出具了《关于对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19】第 07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问询对象为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亚股份)董事会,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你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披露《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后,至今未向我司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
你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并披露《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拟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公告,亦未披露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请你公司对下列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1)是否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若已召开,请补充披露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议案审议情况等,同时详细说明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原因;
(3)若未按时召开,请详细解释具体原因,并说明下一步对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安排;
(4)是否拟继续进行本次股票发行;如是,请严格按照我司关于股票发行的各项业务规定,积极推进相关进程;如拟终止本次股票发行,请尽快完善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 个转让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特此函告。
开源证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至 28 日将上述《问询函》通过微
信或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长卢丹亚以及公司董事赖志红、卢阳、古妙番、朱国英,要求公司及时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回复。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按照要求进行回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星亚股份及相关责任主体可能存在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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