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7
关于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 公 司特殊问题
1. 关于特殊投资条款。2018 年 3 月公司前次挂牌期间
定向发行过程中存在特殊投资条款,2021 年 12 月、11 月特殊投资条款全部解除。请公司补充说明:(1)前述条款是否属于当时有效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四)——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的禁止性条款;(2)公司是否就特殊投资条款的签订和解除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知情,公司及前述人员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对报告期内特殊投资条款的履行或解除情况、履行或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
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等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二次申报及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请公司补充说明:(1)本次申报披露的信息与前次申报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一致性;存在差异的,公司应说明差异情况;如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详细说明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出现差异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2)前次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发行融资、股票交易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全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应说明后续整改情况及对本次挂牌的影响;(3)前次终止挂牌的方式、原因以及所履行的程序;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内容、后续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异议股东权益的情形或纠纷;(4)摘牌期间的股权托管或登记场所、股权变动情况;(5)2021 年 12 月至今公司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及国际人才板挂牌展示。请公司补充说明挂牌板块是否具备交易功能,如具备,公司是否在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前办理停牌手续;公司关于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摘牌的具体安排。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与前次申报挂牌及挂牌期间信息披露一致性及差异情况;(2)公司挂牌期间合法合规性,违反公开承诺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受处罚情况,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及对挂牌影响;(3)摘牌过程中及摘牌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争议;(4)公司挂牌期间新增重要股东的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披露,股东适格性、股权清晰性、是否存在代持等情况;(5)公司摘牌期间股权托管及股权变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争议,并说明确权核查方式的有效性;(6)摘牌期间信访举报及受处罚情况;(7)公司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板块是否具备交易功能,相关停牌(如有)及摘牌情况。
3. 关于劳动用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及劳务分包情形。
(1)2019 年、2020 年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且 2019
年度的比例高于 10%。请公司补充说明:①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资质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②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的主要内容、劳务派遣费用。③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岗位性质、薪酬待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劳动用工尤其是劳务派遣用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
产生劳动纠纷的风险、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情况说明》的机关是否为相应主管部门。
(2)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易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杭州洪美环保科技技术有限公司等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公司通过杭州易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部分员工在其实际工作地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请公司补充说明:①劳务外包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②公司合作的劳务外包公司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取得情况、劳务外包费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③劳务外包公司中是否存在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或利益输送情形;④劳务外包人员目前占公司全部员工的比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⑤公司与杭州易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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