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是
之一
2 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无法对定期报告充分履行审查 不适用
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1,511,975.70 元,公司实收股本 3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主办券商无法对定期报告充分履行审查义务
挂牌公司提交定期报告及相关底稿资料的时间较晚,主办券商无法对定期报告充分履行审查义务,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对此,主办券商按照应披尽披的原则,协助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并提醒挂牌公司事后对年报进行检查,若发现年报披露存在错误,及时进行更正。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如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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