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新能源:国融证券关于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汇新能源资讯
2023-08-31 20:15: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31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3 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无法对定期报告充分履行审查 不适用

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或损失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25,368,148.05 元。公司实收股本3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风险事项的公告(补发)》,披露
了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相关风险事件,由于当时公司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未能以涉诉公告的形式,披露详细的案件信息。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和调解中,主办券商建议按照涉及诉讼公告的模版详细披露案件信息,挂牌公司认为, 2022 年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风险事项的公告(补发)》已对此进行了披露,无需再次披露,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主办券商已提示挂牌公司,案件有进一步
进展的时候及时披露诉讼进展公告。

3、主办券商无法对定期报告充分履行审查义务

挂牌公司提交定期报告及相关底稿资料的时间较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18:00,尚未完整反馈年报审核问题并提供相关资料,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对此,主办券商按照应披尽披的原则,协助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并提醒挂牌公司事后对半年报进行检查,若发现半年报披露存在错误,及时进行更正。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如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