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1
证券代码:870471 证券简称:金籁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拟与广州南沙区劲融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融投资”)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约定,广州南沙区劲融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该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10%。劲融投资在借款期限内有权要求将全部借款金额由债权转换为公司股权,转换将采取本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广州南沙区劲融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债权认购的形式进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范炜、范敦拟以持有本公司股票150万股
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行为将构成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范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36.57%的股份;范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28.14%的股份。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偶
发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范敦、范炜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并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
范炜 不适用 不适用
坛南路10号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
范敦 不适用 不适用
庄路40号1栋302房
(二)关联关系
范炜、范敦为公司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且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劲融投资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约定,劲融投资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该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10%。范炜、范敦拟以持有本公司股票150万股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范敦、范炜为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确定的,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未占用公司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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