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0
证券代码:870471 证券简称:金籁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金籁科技
股票代码:870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炜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南路10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0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路40号1栋302房
股份变动性质: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0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籁科技”)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由于股东范炜不熟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权益变动信息公告期间未暂停交易,其于2017年11月09日再次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了金籁科技241,000股股份,被发现后已及时停止进一步股权转让。金籁科技今后将加大对股东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严格依法操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情。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籁科技拥有的权益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范炜、范敦
金籁科技 指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范炜女士于2017年11月09日通过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41,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比例由35.36%增加至36.57%;增持后范
炜、范敦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3.50%
增加至64.71%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1、范炜
范炜,女,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任职经历如下:1994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惠州
力信电子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任博
罗县光明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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