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70450 证券简称:益升益恒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益升益恒(北京)医学技术股份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6 日,益升益恒(北京)医学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益
升益恒”、“公司”)与北京京华友好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友好医院”) 股东谢斌、曾海燕签订《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 约定公司以 1200 万元取得京华友好医院 80%股权。
2018 年 6 月 4 日,益升益恒与北京京华友好医院有限公司原股东谢斌、
曾海燕及新股东李改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约定益 升益恒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京华友好医院 75%的股权,交易价格 375 万元。 上述协议二相关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补充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协议一、协议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支付 1005 万元(其
中益升益恒直接支付 375 万元、通过其他应收款以保证金方式支付 16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定福支付 470 万元),取得京华友好医院 75%的股权并已办 理工商登记变更(基于法院生效判决,双方交易现处于阻滞状态,尚未最终完 成)。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干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计算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最受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投骰子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金额均以成交 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 值为准。
根据北京诚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诚炬审字【2018】11
44 号审计报告,京华友好医院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期末资产总额为 3,886,134.66 元、净资产为 3,729,140.92 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8)第 208004 号审计报告,益升益恒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3,815,065.47 元、净资产为 22,968,063.03 元。
若公司根据协议一完成此次交易,则交易价格为 12,000,000.00 元。交易
标的成交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2.25%、总资产的 27.39%。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追认公司收购北京京华友好医院有限公司投资额》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谢斌
住所: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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