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70442 证券简称:江苏天毅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苏天毅冷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强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议案议程程序和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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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天毅冷镦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
容支行签署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向公司提供合计 400 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的借款金额。由公司股东吴修远、吴强云、毛丽琴为前述借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股东吴修远、毛丽琴以其拥有的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另有担保人张冰洁,与吴修远系夫妻关系,由其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担保。
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
JK113119000215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借款。由公司股东吴修远、吴强云、毛丽琴为前述借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股东毛丽琴以其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另有担保人张冰洁,与吴修远系夫妻关系,由其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担保。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编号为
(20600000)浙商银小借字(2019)第 01681 号的《借款合同(小企业版 2019年版)》,协议约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3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借款。由股东吴修远、吴强云、毛丽琴在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254 万元(大写:贰佰伍拾肆万元整)范围内提供信用担保,并由股东毛丽琴以其所有的房屋在该最高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另有担保人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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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与吴修远系夫妻关系,由其为公司本笔贷款提供担保。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编号为
(20600000)浙商银小借字(2019)第 01711 号《借款合同(小企业版 2019 年版)》,协议约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15 万元(大写:伍佰壹拾伍万元整)的借款。由股东吴修远、吴强云、毛丽琴在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647 万元(大写:陆佰肆拾柒万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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