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生物: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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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15: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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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0

公告编号:2017-067



证券代码:870410 证券简称:宝源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陈磊甲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雷达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陈磊甲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雷达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17-067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以上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上述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海珠、李青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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