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生物: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宝源生物资讯
2017-05-12 16:14: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12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70410 证券简称:宝源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所涉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由于合作关系调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原定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披露的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由于



律师事务所变更,本公司决定相应更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



所。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协调并签订协议,公司决定聘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同时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唐诗律师和王冠律师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三、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0510088647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5月 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