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2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70410 证券简称:宝源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所涉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由于合作关系调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原定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披露的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由于
律师事务所变更,本公司决定相应更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
所。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协调并签订协议,公司决定聘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同时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唐诗律师和王冠律师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三、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0510088647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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