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2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0409 证券简称:诚安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分公司收到黔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黔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下属机构
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7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7 月 28 日,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
称“贵州分”或“贵州分公司”)与贵州某润教育有限公司签订了《拓展惠水县学生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约定贵州某润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整合客户资源,提供客户信息资料,贵州分负责推荐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优选和提供保障计划咨询的方式,在惠水县开展学平险业务。
2022 年在惠水县实现学平险代理保费收入 341.36 万元。贵州分将收到的惠
水县学平险手续费大部分通过“信息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贵州某润教育有限公司,金额共计 64.47 万元。
上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对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 15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态度积极,严令贵州分公司主动配合监管部分的工作,并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在后续经营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业务管控力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合规管控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金罚决字[2024]38 号)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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