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70400 证券简称:肯特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0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5日,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蒋明峰律师、马莉律师。
(七)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环路2630号3号楼6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0日8时00分至8时50分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环路2630号3号楼6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颜克成
电话:0571-86061129
邮件:Walt.yan@kata-home.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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