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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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
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信建投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
划,中信建投派出葛亮、赵小敏、董䶮、兰廷蓬、万晓佳、陈菁
菁等6人组成项目辅导小组。其中葛亮担任辅导小组组长,协调
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信建投与辅导对象于2020年12月17日签订了《浙江肯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肯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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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12月17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2020年12月28日浙江证监局在网站上公示了辅导对象辅导备
案文件。
本期辅导期间: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本期辅导方式:(1)组织自学;(2)集中授课与考试;(3)
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4)中介机构协调会;(5)经验交流会;
(6)案例分析;(7)双方认可的其他辅导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发行承诺等方面
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细则”以及最新的证券市场动
态等方面的资料,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证券市场动态;
3、继续完善尽职调查,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结合访谈等形
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等
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梳理;
4、对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督促公司
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
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投资项目规划;
6、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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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浙江证监局关于拟上市企
业辅导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制定并向浙江证监局备案的辅导工
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与辅导机构中信建投相互配合,根据辅
导对象实际情况对其展开了相关辅导工作。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
情况,辅导工作内容涵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财务会计等各方面。
在中信建投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
(长沙)事务所的努力下,上市辅导工作进展较为顺利,辅导对
象的运作逐步规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叠加影响,外贸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挑
战持续增多,人民币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外贸企业
营收和利润的实现。中信建投建议辅导对象关注汇率和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中信
建投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辅导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相关内
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阶段辅导工作将主要集中围绕开展辅导培训和学习交流、
健全内控制度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尽职调查等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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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一)持续开展辅导培训和学习交流等
中信建投将会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
律师(长沙)事务所继续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讲座、
自学讨论等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辅导人员将进一步整理重点
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动态以及新股发行改革等方面的最新消息,
向各辅导对象传达,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辅导内容和证券市场
动态。
(二)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中信建投、中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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