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6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
辅导机构
二〇二一年三月
目 录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二、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特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肯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机构,有关辅导备案材料已经报送贵局并得到贵局的确认。中信建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 年 4 月修订)》等规定要求,结合肯特科技的实际情
况对其进行了辅导。现将 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的辅导阶段性工
作报告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中信建投和肯特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签订了《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
材料,2020 年 12 月 28 日贵局在网站上公示了肯特科技辅导备案文件。本期辅
导工作期间: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中信建投与肯特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划,中信建投派出周伟、赵小敏、葛亮、董䶮、詹科昂、兰廷蓬、万晓佳等 7 人组成肯特科技 IPO项目辅导小组,本阶段辅导期内,为更好地服务辅导对象,新增陈菁菁女士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对肯特科技的辅导工作,其中周伟为辅导小组组长,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在辅导的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具体接受辅导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肯特投资
1 沈志刚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家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楼奕锋 董事,财务总监
3 叶凌超 董事,董事会秘书
4 余勇强 董事
5 刘晓松 独立董事
6 俞国燕 独立董事
7 刘爱萍 独立董事
8 徐燕玲 监事会主席
9 吴颖 职工代表监事
10 陈浩 职工代表监事
11 滕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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