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0386 证券简称:宏银信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6 月 18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6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案号(2024)沪 0106 民初 17959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1
姓名或名称:智车(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丕东
公告编号:2024-01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2
姓名或名称:沈嘉鑫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7 月 5日,原告与被告 1 之间签署了《智能座舱委托开发协议》(以
下简称《座舱开发协议》),约定被告 1 将其智能座舱开发项目委托给原告开发。
2022 年 12 月 03 日,因被告 1 自身的原因,被告 1 需要终止《座舱开发协
议》项下部分功能模块的开发,于是原告与被告 1 之间就《座舱开发协议》的终止事宜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约定了就原告已经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57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03日,原告与被告 1 和被告 2三方之间签署了《保证合同》。
被告 2 对被告 1 欠付原告的合同款、违约金及其相关成本费用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3 月 21日,因被告 1未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合同款且被告 2亦未按
上述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原告、被告 1 及被告 2 三方之间签订了《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被告 1 应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150 万元、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210 万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45 万元。同
时约定,被告 2 对被告 1 的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因被告 1 和被告 2 未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支付及担保义
务,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合同价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人民币5,382,250元;
2、判令被告 2 对被告 1 的支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公告编号:2024-014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1.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缴纳诉讼
费用通知书》;
2.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
知书(案号(2024)沪 0106 民初 17959 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作为原告且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做好本次诉讼准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同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案件受理通知书》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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