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70384 证券简称:鼎诚医药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唐山鼎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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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 公告编号:2017-024
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唐山鼎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唐山鼎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唐山鼎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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