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8
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一节 股东 ......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6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36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附则 ......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深
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
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西乡金海路碧海中心
区西乡商会大厦 18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 2006 年 7 月 12 日起至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和股东、
股东和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于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五星服务、心系万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