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0366 证券简称:橙联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青岛橙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于妮妮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25 年 7 月 17 日。
2021 年 7 月 9 日 于妮妮与原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的内容 童佳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内,童
公告编号:2024-022
佳璐将其持有的公司 6,025,610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 60.26%)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于妮
妮。于妮妮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青
岛橙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
条 “按照本办法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
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于妮妮作为收购人曾追加承诺:“如若今后收购
童佳璐所持 ST 橙联股份,将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ST 橙
联的股份;禁售期内,所持有的股份不得以任何方
式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
若在锁定期内发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