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股份:涉及仲裁公告
建安股份资讯
2018-08-03 19:39: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03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70351 证券简称:建安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建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8月1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8年7月30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北京路111号
二、 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建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宣法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江、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如有):无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庭军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

其他信息(如有):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如适用):

姓名或名称: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公告编号:2018-025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其他信息(如有):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1、吉林绿地世纪城-卢浮公馆项目

2012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吉林绿地城-卢浮公馆项目塑钢门窗、断桥铝门窗采购及安装合同》(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定履行义务,该工程已于2013年9月25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该项目质保已于2015年4月25日到期,但被申请人仅支付部分质保金,尚欠质保金余款36,504元未付;
2、中央广场项目

2013年10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吉林绿地中央广场项目断桥铝门窗采购安装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定履行义务,于2016年8月4日验收合格。2018年1月11日双方签订了《工程结算确认协议书》,工程结算价为2,038,023元,尚欠申请人工程款1,298,023元;
3、中央广场(A区)项目

2015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吉林绿地中央广场(A区)项目塑钢门窗、断桥铝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定履行义务,于2016年9月1日验收合格。2017年12月13日双方签订了《工程结算确认协议书》,工程结算价为2,004,990元,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02,990元;

以上三项工程被申请人共欠申请人1,737,517元,申请人在多次催要未果情况下,向吉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工程款1,737,517元及利息(利息分三部分,(1)从2015年4月24日起以36,504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给付完毕为止,截止目前产生利息约8,000元;(2)从2016年8月4日起以1,298,023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给付完毕为止,截止目前产生利息约15万元;(3)从2016年9月1日起以402,990

公告编号:2018-025
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给付完毕为止,截止目前产生利息约44,000元);

2、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仲裁尚未裁决,公司目前正常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仲裁尚未裁决,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仲裁事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仲裁申请书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

吉林省建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