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70342 证券简称:东方飞扬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慧中路 7号新材料创业大厦 B
座三层 31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1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17-02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宋广萍(公司董事张洪涛的配偶)、张琴(公司董事张敏的配偶)、夏霞(公司董事杨庆萍的配偶)以及非关联方胡建美、曹坤以自有房产为公司提供公司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02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洪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7%;股东张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持股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27%;股东杨庆萍先生持股
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7%;股东的配偶宋广萍、张琴、夏
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三位股东合计持股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
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1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了更好推进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解除合作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12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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