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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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飞扬”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律师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出具书面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申报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以楷体加粗标明。现将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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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第二次反馈意见第3问,请梳理并分别披露转让子公司飞扬科技以
及转让公司BPO事业部的详细情况,相应会计处理等。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
查上述事项,分析相关会计处理的认定依据,并对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1、梳理并披露转让公司BPO事业部的详细情况,相应会计处理。
① 2013年12月,公司成立BPO事业部;2015年2月,公司转让BPO事业
部涉及相关业务
BPO事业部从事的为纸质档案存管业务,是当时公司一个独立业务部门,公
司BPO事业部从事的纸质档案存管业务属于公司当时业务的一部分,但独立于当
时子公司飞扬科技的BPO业务。本次“BPO事业部转让”属于公司业务转让,涉
及公司当时业务,不涉及子公司飞扬科技业务及股权。
BPO事业部主营的纸质档案存管业务是一项投入期较长的业务,投入阶段约
3至5年,主要包括库房改造,货架的采购与安装,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安防
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存储环境的改造等,预计3至5年后才会产生盈利。东方飞
扬2013年、2014年公司发展方式发生变化,选择扩张式发展,在全国各地设立
分公司,公司在2013年、2014年发生巨额亏损。基于此,公司重新调整发展模
式、业务经营模式,决定将业务专注于主营业务档案管理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为客户提供数字档案、档案信息化服务等,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亏损业务及部门,裁撤外埠分公司、办事处,精简市场部,剥离BPO事业部部门等。公司通过上述措施,于2015年转亏为盈,业务经营逐步往利好发展。
2015年2月1日,东方飞扬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决议:一、《关于公司将BPO事务部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业务合
同转让给申江万国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飞扬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二、《关于同意签署BPO转让协议的议案》。BPO事业部的转让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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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东方飞扬、申江万国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及北京东方飞扬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东方飞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BPO事业部转让协议》,
BPO事业部进行转让。
② 转让公司BPO事业部相应会计处理
BPO事业部转让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可转让合同部分及不可转让合同部分:
A、可转让合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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