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证券代码:870340 证券简称:泰利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江苏泰利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银行借款及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2017年9月12日江苏泰利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417000588,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拥军和徐琼夫妇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B2053417000388,期限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3月11日。
2、2017年12月18日公司向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17]第 1218062801
号,合同借款金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拥
军和徐琼夫妇及子徐赟、监事王燕女士提供个人担保,期限为 2017
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15日。
3、2017年12月18日公司向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17]第 1218062803
号,合同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借款期限7个月,南通泰利达化工
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拥军和徐琼夫妇及子徐赟、监事王燕女士提供个人担保,期限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30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无偿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徐拥军、徐琼及徐赟一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拥军为公司董事长,徐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王燕女士为公司监事。
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由股东徐拥军控股,董事兼副总经理谭跃宏、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时忠及监事王燕参股的公司,王燕担任法人。
据此,上述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向江苏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一》、《关于追认公司向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二》、《关于追认公司向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三》。以上议案均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 江苏省如皋市丁
司 堰镇丁新东路288 有限责任公司 王燕
号
徐拥军 江苏省如皋市丁 - -
堰镇团结北路
徐琼 江苏省如皋市丁 - -
堰镇团结北路
王燕 江苏省如皋市丁 - -
堰镇丁新璐
徐赟 江苏省如皋市丁 - -
堰镇团结北路
(二)关联关系
徐拥军、徐琼及徐赟一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拥军为公司董事长,徐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王燕女士为公司监事。
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的法人是监事王燕女士,由股东徐拥军控股,董事兼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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