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70340 证券简称:泰利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江苏泰利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任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1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吴时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56.00%,
会议由徐拥军董事长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任命董事吴时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权。
吴时忠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
7 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年 8 月至 1985年 9 月就职于如皋市
化工二厂,任化验员; 1985年 9 月至 1995年 5 月就职于如皋市
公告编号:2017-043
化工二厂,任采购员; 1995年 5 月至 2001年 1 月就职于如皋市
化工二厂,任经营副厂长; 2001年 1 月至 2012年 12 月就职于
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12年 12 月至今就职
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吴时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任职要求。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公司原董事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任命吴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吴时忠先生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新任董事的任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泰利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苏泰利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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