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0339 证券简称:合印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合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5月18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8年5月17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上海市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南迅商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魏岗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章大卫、翁冠星、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第一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茅迅毅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仲维理、张玉静、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
第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合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茅迅毅
公告编号:2019-017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仲维理、张玉静、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股东上海南迅商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与公司股东茅迅毅先生股权争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合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45)。(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公司作为仲裁案件所涉第二被申请人,被申请要求配合申请人办理所涉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及承担相应仲裁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1、2018年10月10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沪贸仲裁字第625号仲裁裁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合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2、2019年5月28日,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和解协议书》,申请人同意减免第一被申请人债务,第一被申请人仍需分阶段支付1,800万元方可视为履行完毕全部债务。双方确认,2019年5月30日前,第一被申请人将人民币1,480万元支付至法院指定冻结账户;2019年6月15日前,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剩余人民币320万元,申请人在收到剩余款项当日需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第一被申请人因本案被冻结的全部股份(28,823,318股),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本案的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方面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7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进展所涉及支付款项均由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对公司财务未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18]沪贸仲裁字第625号);
(二)上海南迅商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茅迅毅签订的《和解协议书》。
上海合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