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证券代码:870326 证券简称:奔野重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王兴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汪光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变更银行借款担保方式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追认公司向宁波滕头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王兴洪、汪光宏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娄永辉为王兴洪的外甥,上述3人需要回避,剩余无关联董事2人,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省新昌县小将
王兴洪 - -
镇南洲村南灵2号
浙江省新昌县小将
汪光宏 - -
镇南洲村南灵2号
(二)关联关系
王兴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汪光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7年12月21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兴洪和汪光宏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27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2、2018年1月4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兴洪、汪光宏与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王兴洪、汪光宏为公司借款向邮储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最高限额包括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和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为提前归还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市支行的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向宁波滕头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短期借款2000万元,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兴洪、汪光宏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对外借款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担保有助于公司从外界获取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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