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奔野重工”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自辅导备案后,甬兴证券原委派了陈建芳、余春香、陈树培、沈伟行、颜秉元、高翠美和陈新共七位同志作为奔野重工上市辅导小组成员。其中,陈建芳担任辅导小组组长。现由于工作安排,余春香、高翠美不再担任奔野重工的辅导人员,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局部调整。新增郑凯跃为辅导小组成员,新增辅导人员简历如下:
郑凯跃,男,金融学学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主要参与宁波富邦并购重组、银亿股份破产重整、长阳科技 IPO 项目以及利洋股份新三板等项目。
本次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陈建芳、陈树培、沈伟行、颜秉元、郑凯跃和陈新共六位同志。以上辅导人员均为甬兴证券投资银行部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2 年 1 月 5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奔野重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代表、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有必要参加的辅导人员。
在辅导备案登记以来,辅导小组主要通过尽职调查,确定辅导工作重点,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辅导机构采取常规问题日常沟通交流、重点问题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辅导对象个别答疑、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对象对辅导工作的推进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辅导效果良好。
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 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和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要求。
2、 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公司内部访
谈等方式了解辅导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行业等方面状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本辅导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
3、 督导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4、 进一步完善工作底稿。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仍需持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各项业务控制的执行力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奔野重工自 2016 年 5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规
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等方面配套制度。为了使奔野重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进一步落实上述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内控水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甬兴证券会同会计师、律师帮助奔野重工建立起了一套完整可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甬兴证券正在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奔野重工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按照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在未来辅导期内的规范运营情况,不断跟踪并解决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条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1、 针对辅导内容,继续对辅导对象进行培训。
2、 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继续对公司进行详尽、深入的尽职调
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工作、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协商和会诊,研究并落实整改方案。
3、 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辅导培训,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
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协助公司在未来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准备工作。
(以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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