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安防: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扬子安防资讯
2019-05-31 15:34: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31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0325 证券简称:扬子安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可转让时
间为2019年6月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 本次解除 尚未解
股东姓 本次解 本次解除

股东、实际 事、高级管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序号 名或名 限售原 限售登记

控制人或其 理人员任 占公司总 的股票
称 因 股票数量

一致行动人 职情况 股本比例 数量

D自愿

1 路松 否 无 限售解 54,000 0.21% 0

除限售

D自愿

2 王啟磊 否 无 限售解 45,000 0.18% 0

除限售

D自愿

3 姚殿喜 否 无 限售解 81,000 0.32% 0

除限售

D自愿

4 张宽良 否 无 54,000 0.21% 0

限售解


公告编号:2019-023

除限售

D自愿

5 赵学梅 否 无 限售解 45,000 0.18% 0

除限售

合计 - 279,000 1.1% 0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协议书》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及行使股权激励限制的条款:激励对象需在公

司工作满5(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3(总监及核心员工)年。股权接受方

中高管以外的人,除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转让股份限制外,同意在服务期限3

年内,按照《公司法》对高管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25%限制性规定对本人持有的股份转让进行限制。若未满本协议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

或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在办理离职后将其持有股份权股转让给孙跃武或孙跃武

指定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