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7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70295 证券简称:美源达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2 月 14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9 年 12 月 12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上海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晋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云川 、伍宇凡、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周爱成
住所地:苏州市北园新村 32 幢东单元 502 室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石春扣、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爱成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石春扣、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0-040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执行备忘录(下称简称“协议”),申请人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爱成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退还全部投资。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执行备忘录的约定,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1.请求裁定周爱成、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回购款本金及利息共 8,749,485 元(利息暂计
算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实际应付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
2.请求裁定周爱成、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 85,000 元及仲裁费。
(五)案件进展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受理了
仲裁申请,本案案号为 SHDS20190394。该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广场 1 座 16 楼上海分会开庭室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收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仲裁尚未结案,暂时无法预计本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0-040
本案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开庭审
理,目前尚无裁决结果。
五、备查文件目录
《仲裁申请状》
《受理通知书》
《开庭通知》
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