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70272 证券简称:倍斯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3月 24 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良春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确保终止挂牌的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编号:2018-006
(1) 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和申报;(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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