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斯特: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倍斯特资讯
2018-01-18 15: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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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8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70272 证券简称:倍斯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工业区第66幢



主办券商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二〇一八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二、发行计划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中介机构信息



六、有关声明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倍 指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斯特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业务规则》 指 2013年2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的《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股份公司



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倍斯特



(三)证券代码:870272



(四)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工业区 第66幢



(五)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龙王庙工业区 第66幢



(六)联系电话:0755-26028777



(七)法定代表人:潘良春



(八)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胡立群



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期整体上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公司更好地进行业务拓展,加快公司发展。



(二)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在册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在册股东将签署相关声明,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如上述声明未获得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将重新制定股票发行方案,以维护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其中,新增投资者合计不超过35名;



新增机构投资者满足条件:



(1)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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