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0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70272 证券简称:倍斯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4201351,发证时间2017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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