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0270 证券简称:大酉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1、47、48 、5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福建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主体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玮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陈菊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陈增成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吴玮、总经理陈菊以及财务负责人陈增成,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玮、陈菊以及陈增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1、47、48、51 号)
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