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70270 证券简称:大酉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4645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6.5.1.4 坏账准备的情况”所示,广西大酉中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31,232,799.07 元,系该公司预付新能源汽车项目设备款。因该公司已停止新能源汽车项目,以致原预订的设备已不适用。该公司与有关设备供应商达成设备退款协议,应退款金额 22,626,600.00 元,最终退款时间和金额根据这些设备供应商对外销售这些预订的设备而定。考虑后续处置这些设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最终收款时间和金额相应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故对广西大酉中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31,232,799.07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应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
公告编号:2023-026
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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