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二年 四月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 ......37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4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二章 附则......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镇法汤路 1 号
邮政编码: 7223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也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的,应当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客运架空索道、登山索道、滑雪索道的筹建、建设及运营,
索道周边基础设施(酒店、餐饮、超市)的筹建建设及运营,文化产业服务和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道路旅客 运输经营、茶叶种植、茶叶制品生产、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所认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股份。公司系由陕西
太白山(集团)索道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山有限”)整体变更而设
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太白山有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36000715.93 元、负债为 50298532.72 元、净资产为 285702183.21 元。公司
的全体发起人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华邦生
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太白山有限此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按照不高
于上述净资产的数额折股,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剩余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截止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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