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迪生物:公司章程
迈迪生物资讯
2017-12-12 15:50: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12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28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九章 通知及公告......32



第一节 通知......32



第二节 公告......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4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7



第十二章 附则......37



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公司在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名称: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本溪经济开发区香槐路166栋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100.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遵循着真诚服务的信条,本着“以德立本、



以能执业”的企业精神,注重以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动力,贯彻用人以德为先、遵循职业操守、重视公司信誉、严控产品质量、合法经营企业的宗旨,完善管理体系,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企业发展。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体外临床免疫诊断试剂、体外临



床化学诊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相配套的检验诊断仪器研究开发、生产;基因工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