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迪生物: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迈迪生物资讯
2017-07-04 17:29: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7-04

证券代码:870249 证券简称:迈迪生物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16年6月20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避投资风险,有效、合



理的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生产经



营需要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



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以变现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决定每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会计报表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前款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



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支持部门,负责项目



论证;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股权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活动进行项



目监管。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



面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二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随机投资建议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



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



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五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的当日记入公司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