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30
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7月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虽然建立
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4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056,819.00元、12,448,305.80元和14,133,551.80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5.27%、42.82%和178.80%,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合计余额占比为92.80%、
93.43%、89.4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长较快,且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尽管公司报告期后,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回款正常,且大客户均系公立医疗机构,客户信用记录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或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一定影响。
(三)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我国的免疫细胞治疗行业整体起步较晚。2009 年卫生部颁布《医疗技术临
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 号)及《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
疗技术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84 号),将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纳入第三类医
疗技术进行管理。同年,卫生部发布了《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
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开展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细胞制备技术、细胞制剂质量控制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2015年6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II
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细胞免疫治疗未被列入“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清单”。多地物价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已联合出台细胞免疫治疗收费标准,并将细胞免疫治疗纳入医保范畴。因“魏则西事件”受舆论对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应用管理质疑的影响,2016年5月4日,国家卫计委召开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未在“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名单内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其他在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需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该政策导致目前国内免疫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际处于暂停状态。受此影响,公司的生物治疗技术服务业务报告期后暂未产生营业收入,同时公司采取谨慎性原则对生物治疗技术服务相关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预计未来政府主管部门将会进一步规范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管理,将会对从事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技术提供方进行准入管理,细胞免疫治疗技术服务市场竞争将更加规范。鉴于目前细胞免疫治疗临床应用的政策还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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