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西南证券
关于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
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 其他(公司在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 否
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在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
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狮体育”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4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由于英狮体育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
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终止挂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狮体育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英狮体育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2、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上述风险事项,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
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英狮体
育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英狮”。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西南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王艳娣
联系电话:010-610577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东高路 28 号首农英狮体育公园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010-5763121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49 号)
西南证券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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