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西南证券
关于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否
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赵立志、王艳娣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北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狮体育”
或“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立志、董事会秘书王艳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赵立志、王艳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北
京英狮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于当日通知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时进行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代为披露。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未履行信息披露情形之外,公司未配合披露《挂牌公司关于公司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及每 10 个交易日应披露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西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针对上述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形,已披露《主办券商关于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以及每 10个交易日应披露的进展公告,西南证券将持续关注英狮体育相关情况,督促企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英狮体育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停牌;
英狮体育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四、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英狮体育的持续督导义务,已多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南证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