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沪江材料资讯
2024-04-26 2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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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6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方案》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7,072,562.6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210,289.1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21,944,064.4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21,944,064.43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2,529,075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428,779.75 元,转增 21,758,723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努力积极地履行现金分红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4、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前述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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