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0190 证券简称:恒荣汇彬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发现公司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相关科目存在会计差错,具体如下:
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佣金成本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上期《审计报告》将上述现金错列报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故需进行重分类调整。
因受限资金披露错误,故而影响现金流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需进行差错更正。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否
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公告编号:2019-013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拟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在2019年3月29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19]0019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宜。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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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需追溯调整相关报表项目,具体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402,086,205. 402,086,205.
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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