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0183 证券简称:中翔腾航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 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183 中翔腾航 2023 年 5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腾飞路 3 号中翔大厦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起草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起草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起草了《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起草了《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708,366.60 元,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本年度 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翔腾航” 或“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8,708,366.60 元,实收股本总额 5,630,731.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 之一。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请了大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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