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0173证券简称:鸿运股份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文化路大30号附1号沙河小区4幢7单元1层商铺7-3号。
罗朝,男,1980年5月出生,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9-011
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罗朝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本次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纪律处分的决定》,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本次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纪律处分的决定》,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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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2.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民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3.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尽快完成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预计将2019年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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