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4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70173 证券简称:鸿运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发布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真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18-037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真理
(三)结论性意见
截至2017年7月27日,因公司尚未足额支付律师事务所
相关费用,律师事务所无法为公司出具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更正后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