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如期披露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及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主办券商”)系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运股份,股票代码:870173,以下简称“鸿运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风险事项
鸿运股份原定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主办券商与公司沟通结果,截止目前,律师事务所无法为其出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且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足额支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同时尚未支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年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疑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1、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义务,并于2018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风险揭示公告》,公告已提示鸿
运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后续将继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经营情况。
2、截至目前,主办券商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风险揭示公告》中的风险事项尚未解除。
3、鉴于公司资金短缺,未来盈利预期存在不确定性。针对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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