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证券代码:870150 证券简称:科网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芜湖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存在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和其他资金,还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司业务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等,票据管理应视同现金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财务部是资金的管理部门。财务部应设置出纳岗位,配备合格出纳
员办理现金的收支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未经财务部门授权,公司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均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和直接接触资金。
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应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对现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对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九)超出现金收支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八条 现金管理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出规定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三)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四)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五)设立“小金库”或保留账外公款;
(六)借用其他单位现金或向其他单位借出现金;利用本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第九条 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及时、全面、连续逐笔记录现金收入
的来源和现金支出的用途,随时掌握现金的动态,防止收支不清和发生差错。对外币现金,也应对不同的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并进行登记。
第十条 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
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现金盘点制度,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在每月最后一个工
作日监盘库存现金,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由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字存档。 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金盘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应严格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必须经公司财务管理
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十四条 原则上,一个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和一个一般存款账
户。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开设的税务专户、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保证金户、职工公积金专户等除外。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管理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
(二)不认真清理和及时注销不需使用的银行账户;
(三)隐瞒或私设银行账户,从事“公款私存”、“小金库”等账外经营活动;
(四)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五)未妥善保管财务印章、 U 盾和重要空白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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