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4
江苏南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9年2月18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提名徐志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徐志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2)《关于提名张海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张海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3)《关于提名徐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徐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4)《关于提名邓国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邓国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5)《关于提名沈燕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沈燕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6)《关于提名韦玉梅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韦玉梅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7)《关于提名张宜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议案,提名张宜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8人,持有公司股份20,911,800股,占股份总数的87.24%,会议由徐志林先生主持。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郭虎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议案,选举郭虎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会议应到职工
代表65名,实到职工代表40名,会议由职工监事郭虎生先生主持。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提名徐志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2)《关于选举公司总经理》议案,提名徐志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
效。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提名朱梦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4)《关于选举公司副总经理》议案,提名王晓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5)《关于选举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提名王路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徐志林先生主持。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韦玉梅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议案,选举韦玉梅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韦玉梅女士主持。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换届后董监高人员情况
1、董事长、总经理徐志林持有公司股份11,451,350股,占公司股本的47.77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董事张海红持有公司股份4,828,650股,占公司股本的
20.14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董事徐磊持有公司股份4,481,8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9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董事邓国君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董事沈燕芳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监事韦玉梅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监事张宜民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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