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7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70106 证券简称:大山教育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郑州大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郑州大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8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
二、 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郑州市厚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3,750,000股份,
持股比例为42.62%,该股东于2017年7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临时
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交了《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的函》,提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工商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作为临时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73号变更为: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4号楼。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针对变更注册地址具体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中所涉及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章第四条由“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73号”修改为:“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4号楼” 公告编号2017-017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工商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办理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具体业务时,保证决策及时,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张红军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工作需向相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根据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3、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本次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郑州市厚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2.62%的股份,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9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议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 25日发布的《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四、 据此调整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收购郑州爱智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向郑州爱智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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