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5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16]第031号
中国深圳市福华一路投行大厦5层
电话:0755-22235518 传真:0755-22235528
目 录
释 义......3
正 文......8
一、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授权和批准......8
二、杰普特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8
三、杰普特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11
四、杰普特的设立......15
五、杰普特的独立性......17
六、杰普特的发起人和股东......21
七、杰普特的股本及其演变......37
八、杰普特的业务......4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49
十、杰普特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64
十一、杰普特的重大债权债务......77
十二、杰普特的公司治理机制......80
十三、杰普特的税务......83
十四、杰普特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标准......86
十五、杰普特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88
十六、结论意见......8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及/或本所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或其律师
杰普特/公司/股份公司 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杰普特有限/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杰普特前身
杰普特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本次挂牌、转让 指
开转让
发起人 指 杰普特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东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系杰普特发
同聚咨询 指
起人及股东之一
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系杰普特发
深圳力合 指
起人及股东之一
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杰
上海力合 指
普特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光启松禾 指
伙),系杰普特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深圳市松禾创新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杰普
松禾一号 指
特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杰普特发起
东海瑞京 指
人及股东之一
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杰普特发起人
前海瑞莱 指
及股东之一
深圳市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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