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迈基诺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迈基诺资讯
2018-02-08 16: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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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北京迈基诺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北京迈基诺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迈基诺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幅增加,扭亏为盈。请公司:(1)补充披露业绩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采购、产能、人员等情况进一步分析收入增加的合理性。(2)结合业务开展及成本费用情况补充披露扭亏为盈的原因。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产能利用率、投入产出比、人员情况等补充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说明针对收入采取了哪些尽调措施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发表专业意见。



4、关于股份支付。(1)请公司提供股权激励政策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2)请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账务处理对当期及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影响重大时做重大事项提示;(3)请会计师对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要求以及实施要件发表专项意见;同时对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股权激励费用的核算是否合理及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对股权激励费用在经常性损益或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是否符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4)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事项。



5、关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1)请公司披露收购的必要性、原因、审议程序、作价依据,收购后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的具体影响。(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被收购方报告期是否合法规范经营、是否存在大额负债或潜在纠纷,上述收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对收购的合理性、价格的公允性发表意见。(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价依据,定价是否公允,收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4)请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子公司是否存在财务不规范的情形并发表意见,并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6、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请公司结合收付款政策补充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及费用的情形。



7、公司报告期存在投资理财。(1)请公司说明并披露投资理财的时间、原因、金额(发生额、余额)、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投资收益情况。(2)请公司补充披露投资理财相关会计处理及核算方法。(3)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对公司流动性及主营业务的影响,未来投资理财的规划。(4)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8、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逐步增加。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毛利水平以及波动是否合理;(2)针对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各组成项目的划分归集是否合规发表意见,并针对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是否合理核查并发表意见。



9、补充披露事项。请公司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科目明细情况,并对重大变动情况补充分析原因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0、北京知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知新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



金持有公司3.68%的股权。(1)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知新1号证券



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情况及其备案情况,以及知新1号证券私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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